筆者不喜歡英文名,對何以會為自己和後代起英文名的人的想法並不太理解。一般的說法是有英文名,較易與外國人打交道,可是,外國人要和你做朋友、套交情,何不學學你的中文名,即使沒有「語言天才」,視讀拼音為畏途,亦可用首字母(initial)的簡稱,何困難之有?為何唐人要遷就洋人?
曾有不少好心的友人為筆者起英文名,筆者當然嚴詞回絕;記憶猶新的一次是報壇名宿、香港通俗文學祭酒三蘇(高雄先生),第一次見面時他對筆者沒有英文名頗以為異,以「君從英國回焉可無英文名!?」,即席為筆者賜名,面對前輩,不能板起面孔,筆者只有一笑拒之,當作耳邊風,雖然當時這樣做很無禮。
英文名之外,有的百分之百唐人還把自己的姓氏故意拼成「道地」(地道)的番姓(他們多半未讀過牛津的《英國姓氏辭典》及非常有趣
且史料極豐可當「
野史」看的《姓氏和家族史》[D. Hey:《FamilyNames and Family History 》]),如鄧拼成Dunn、羅寫為Lowe 或Law、林為Lynn,而黃則是Waugh 等等,試圖包裝成如假包換的真洋鬼子。這類人的思想倒不難猜度,他(她)們以為有個典型番姓,在白人橫行的十里洋場,不僅可烘托出其與紅鬚綠眼之輩平起平坐的架勢,且會令人興他們與「番鬼」有「生殖器關係」的聯想,那可嚇唬洋場弱小,也許因此還可撿得點便宜。
過去二三百年,這個世界是白人尤其是盎格魯撒克遜人(泛指原籍英國的白人)的世界,他們又富裕又有教養又有堅船利炮,甚且信奉上帝也是他們的「專利」,說英語的白人舉世仰慕、萬民同欽,有人樂於崇洋事事以洋為師,「取法乎洋」,可以理解;但華人改個英文名(遑論與番姓同的姓氏),是從崇洋升級至媚洋;事實上,此舉除了有媚洋之意,其餘的解釋都很牽強。
唯一勉強說得通的解釋是,英文名方便洋人,因此有利「洋務」的進行,這種市場需求正是殖民地香港和半殖民地上海何以「讀番書」(「 進洋學堂」)和在社會上混的唐人大多有英文名的原因。遠的不說,以香港看,五十年代「戰後嬰兒」的雙親,似乎沒有英文名他們的子女便無法融入洋人主導的各行各業的共識,因此大部分人有英文名。非常明顯,在至一九九七年這段長時間內,英文名這種「功能性」不容抹煞,但如今此間洋人漸疏,且已退出政治舞台,其在商場呼風喚雨的角色亦漸次淡化,留此的洋人以習華語學中文食唐餐為時尚,在這種東風西漸的情形下,仍替「回歸嬰兒」起個英文名,便是不知分寸盲目媚外了。
X X X為方便洋人而起英文名,「有實際需要」,無可厚非,然而,當其「功能性」降低甚至消失後,別說不應為後代起英文名,自己的亦應棄用!新加坡開國元勳李光耀的做法足為大家範式。許多洋鬼子只知李光耀是Harry Lee,筆者剪存一九九七年三月三十日《 紐約時報》 題為<哈利. 李的中傷> (
「柏金遜定律」作者、英國海軍史專家羅富國.柏金遜(C.Northcote Parkinson, 190 9-1993),戰後歷任新馬大學歷史學系教授,期內多與當地青年才俊交遊,退休回英後寫了一本評介這些社會活動家的素描(書名寫過此刻偶忘),當中便有哈利.李一文(作者對李氏的評價甚高,說他很早便展露出領袖才能與氣質),可見李光耀「微時」以哈利.李為人所知。當英國人完全退出後,哈利.李便以李光耀行世,如今新加坡年輕一輩已不知他們的國父曾是啣煙斗打高爾夫的哈利.李了︱當年這身打扮及嗜好,確是與洋人溝通打成一片的敲門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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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語堂雙語文選》(錢鎖橋編選,中大出版社;內收林氏多篇一九三六年赴美前寫於上海的文章)有<論西裝>一文,說「然一人的年事漸長,素養漸深,事理漸達,心氣漸平,也必斷然棄其洋裝,還我初服無疑。或是社會上已經取得相當身份,事業上已經有相當成就的人,不必再服洋裝以掩飾其不通英語及童駘之氣時,也必斷然卸了他的一身洋服」。這段話通情達理,罵亦罵得有「文化氣息」,然而筆者對其要點頗有保留,以如今西裝雖未必是為了「掩飾不通英語」(引按民初不少國人誤以為穿洋服持「士的」挾西報招搖過市的「高等華人」是通洋務曉英文之徵象),卻可「掩飾」日漸膨脹的中圍以免「腰帶漸寬」為路人所見,因此此刻衣不能斷然棄西從中;當然,還有服飾之變,本身要付的經濟代價不小,兼且會打擊已不若過往興旺的「洋服業」,不利維持國際城市的外觀!
談完「洋服」,林氏筆鋒一轉,說唐人英名:「洋行職員,青年會服務員及西崽(引按指為洋人及洋務公司服務的僕役及低級職員)為一類,這本不足深責,因為他們不但中文不會好,並且名字就是取了約翰、保羅、彼德、Jimmy等,讓西洋大班叫起來方便..。」滿清遜帝溥儀之名亨利,當然更貽笑大方(Henry Puji,真的不成體統)。對於其蘇格蘭籍教習莊士頓(R. Joh nston)來說,叫亨利當然比溥儀順口,只是如此一來,這名兒皇帝便等於英美學童,在莊士頓眼中,溥儀亦的確不過如此,亨利亨利,哪還有半點出身帝皇之家的氣象?
!至於為方便洋
人起個洋名,當然令洋老闆、洋教師以至洋教士視為同類、倍感親切,在洋場謀生亦較方便,但他們之於洋人,和可以呼之即來遣之即去的服務生何異?
X X X事實上,白種猶太人「感懷身世」,有的亦給子女起了個非猶太的英文名,以便較易融入主流社會;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Slate.com 談猶太人與聖誕樹的短文,便指有猶太人名其女兒為凱塞琳C(K)athe(a)rine,以這個名字向為「又白[盎格魯撒克遜]又富裕的新教徒」(WASP,字典譯為「美國社會中享有特權的中上層白人」)專用,有此名字的猶太人,便很易魚目混珠而可能被視為WASP。這種人的心態,與唐人番名番姓隔洋輝映。不過,有典型英人名字的華人或猶太人,只能「含混過關」,任何
「
心水清」的人都能一眼看穿其真面目,此猶如已故流行歌星米高.積遜長年「漂白」後仍是黑人一樣,以唐人黑眼黃膚(髮色可變,無關宏旨)而猶太姓猶太鼻猶太教,除非數典忘祖連姓亦改掉(被判囚一百五十年徒刑的世紀大騙子馬多夫的媳婦要正式替子兒改姓摩根,出發點當然不是要隱瞞猶太身份而是要與乃祖劃清界線,惟此舉成為馬多夫大兒子馬克自縊的導火線)及整容,不然其有名無實的真相很易被明眼人拆穿。
按凱塞琳(282-305)為希臘天主教修女,在埃及傳教,受異教徒酷刑殉教,死後封聖,為中東各國尤其是天主教較興旺的利亞人膜拜。此段傳奇及名字經東征回國的十字軍帶回歐洲,一一九六年英國便出現第一名記錄在案的同名女嬰..,以其名代表純潔且音節鏗鏘,很快成為英國熱門名字;歷史上出現過數位以此為名的名人(如俄國的凱塞琳女皇)。凱塞琳之名因英國殖民傳至美國,大受歡迎,以此為名之風數百年未變,至二○○八年仍在「最受歡迎女嬰名字榜上」排名第四十五位。猶太母親要為女兒起這個名字,以其因此不難被誤會為高人一等的白人,非常明顯,其苦心較起洋名改洋姓的唐人猶有過之。
閒讀偶拾■本欄暫停數天,二○一一年一月四日恢復刊出林行止